兒童孤獨癥的干預康復
(四)干預康復。
干預康復訓練由具有兒童孤獨癥干預康復能力的特殊教育機構、綜合醫院兒科和兒童保健科、精神專科醫院兒科、兒童醫院、婦幼保健機構、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有資質的兒童心理康復機構承擔。
1.基本原則。
(1)早期干預。早期干預可以顯著改善孤獨癥兒童預后,實施干預越早越好。確診患兒應立即干預,針對初篩、復篩階段符合轉診條件的兒童均應及時進行健康宣教、指導和干預。
(2)個體化干預。孤獨癥兒童發育水平各不相同,應測評患兒社交、語言、認知、適應能力等各個能區發育水平,依據評估結果制定個體化教育干預計劃。
(3)科學循證。目前孤獨癥干預方法很多,應選擇有明確循證醫學證據的科學有效方法。
(4)長程高強度。孤獨癥作為一種神經發育障礙性**,需要長期干預,干預時長一般需要持續數年甚至更長。同時,必須保證每天有足夠有效干預時間,每周干預時間應在20小時以上。
(5)基層為主。積極推進以縣級婦幼保健機構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,家庭積極參與的干預康復模式,幫助孤獨癥兒童實現就近就便干預。同時,發揮地市級及以上醫療保健機構骨干作用,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技術指導。
(6)家庭參與。鼓勵家庭和家長積極參與干預,對家庭和家長進行全方位支持和教育,提高家庭在干預中的參與程度。
GD-1兒童孤獨癥篩查系統依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制定的2022年版《0~6歲兒童孤獨癥篩查干預服務規范》的要求,結合兒童保健專家臨床驗證及建議,由我公司研發生產、臨床使用效果良好,數據可靠、判斷準確、深受醫院信任。歡迎來電咨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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